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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鞋企应诉欧盟皮鞋反倾销调查案

2016-09-18 来源: 温州市商务局

一、案情简介
        2004年9月16日,西班牙埃尔切一把火,以温州鞋为代表的中国鞋受到攻击,反映出欧洲南部一些传统制鞋地区的行业人士对中国鞋的怨恨,这种情绪不可避免的会反映到其所在国家和欧盟层面。同年11月,温州市召开鞋类出口战略研讨会,并就欧盟即将对我发起贸易壁垒调查提起预警。许多制鞋企业开始逐步调整出口战略。
       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借助综合成本优势,包括鞋类制品在内的中国多行业领域的产品以低于欧洲同类产品的价格大量进入欧洲市场。中国皮鞋大量进入欧洲市场,除了让欧洲广大的消费者感受到了中国产品的物美价廉外,也给欧洲的一些生产商带来了竞争的压力和中国向欧洲倾销皮鞋的印象。欧盟方面的贸易保护事件接连发生。从2004年9月发生的西班牙火烧中国鞋事件,到欧盟对中国输欧皮鞋征收反倾销税,中国皮鞋似乎成了欧盟鞋类制造业不景气的“祸源”。
        2005年7月9日,欧盟对我皮鞋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在欧盟皮鞋反倾销案中,温州市在调查期内向欧盟出口4500多万美元,涉案企业近130家,是入世以来温州市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贸易摩擦案件,作为“中国鞋都”的温州面临反倾销的严峻考验。

二、应诉情况
        针对这一严峻形势,我们积极配合国家商务部在温召开鞋类产品预警协调会及应诉培训会,多次会同有关方面沟通协调,鼓励企业积极应对,温州市共有21家企业参加了鞋类反倾销应诉。与此同时,面对欧盟接踵而来的反倾销调查威胁,我们也在积极探讨应对之策:一是控制出口价格,不能一味追求低价竞争。低价竞争不是占有市场的唯一法宝。温州鞋企应该关注改变鞋产品的品质,提高鞋产品附加值,多采用外型材料饰件,探索走高端市场的道路,改变欧洲人眼中中国鞋档次低的看法。在营销上,中国鞋应该走自主品牌道路,提高中国鞋在欧洲的社会认同度。二是要控制出口数量,避免对某一地区某一国家大量出口,否则将会导致该国生产企业抵抗,从而对政府施加压力,促使本国同意对我采取贸易救济措施。
       此案涉案金额高达7.6亿美元,涉及国内众多皮鞋企业。2006年3月8日,国内三大鞋企基地浙江温州、福建泉州、广东的鞋业协会(商会)正式宣布联合组建“欧盟反倾销应对联盟”,联合国内鞋企及境外相关利益群体进行“无损害抗辩”,并正式发布“欧盟反倾销应对联盟宣言”,认为欧盟对中国鞋反倾销及在市场经济待遇裁决问题上缺乏客观公正性。
       在此案中,虽然中国鞋企积极抗辩,但欧盟反倾销大棒终于落下,2006年10月5日,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终裁,中国涉案企业中除一家因获得市场经济待遇被征收9.7%的反倾销税之外,其余企业均被课以16.5%的税。反倾销税从10月7日起征收,为期两年。

三、争议焦点
       此案裁决后引起各界强烈不满,我们认为,欧委会在调查、裁决中存在诸多问题,违背了WTO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公平贸易原则。
       首先,中国产品并不存在倾销。中国鞋类产业是一个高度竞争性的产业,仅对欧盟出口的企业就达1000家以上,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这些企业不可能以低于自己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使自己受损。2005年以来,中国皮鞋对欧出口增长,主要原因是欧盟对华鞋类产品实施十年的配额体制终结后,中国出口潜力得到释放,与倾销毫无关系。欧盟裁决中国企业存在倾销完全是基于否定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这一前提,这是不符合中国实际的。
       第二,欧盟鞋类企业由于劳动力成本高、技术投资不足已不再具有比较优势。多年来,欧盟鞋类产业不断向盟外转移,就业减少,这也是国际产业转移的一个正常现象,即使在欧盟对中国鞋实施10年的配额期间,这一现象也一直存在,将这一现象归结于中国产品的进口是立不住脚的。
       第三,欧盟否决绝大多数涉案企业市场经济地位,不仅违背了欧盟在WTO项下的义务,而且也是与欧盟自己的法规和判例不符。此前,欧盟曾给予中国82家各类企业市场经济待遇,占申请市场经济待遇企业总数的35%,而在市场化程度很高的鞋类产业中,163家企业中仅有一家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待遇。此外,欧盟在裁决中还存在分别待遇裁决不合理、替代国选择不合理、抽样企业代表性不足、损害及因果关系评价不全面、税率计算存在随意性问题。欧盟的反倾销措施不仅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且并不能阻止欧盟进口商从中国、越南之外的其他国家进口皮鞋。该措施无法达到其所预期的保护那些缺乏竞争力的南欧成员国鞋类产业的利益及就业的目的,相反,这一措施会使欧盟广大的消费者、进口商、零售商的利益受损。

四、评议
       此后,温州企业奥康、泰马联合国内金履、新生共四家企业联合委托律师,向欧盟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欧盟于2005年10月做出的对中国皮鞋征收反倾销税的裁决做法不合规则。
       事实上,在这桩涉及金额高达7.6亿美元的反倾销案上,欧盟内部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一方面,欧盟许多国家离不开物美价廉的中国皮鞋制品,另一方面,欧盟还得顾及另一些成员国(尤其是意大利、西班牙等南部制鞋较发达的国家)的利益,不得不高举反倾销的利剑。
        对中国皮鞋实行反倾销与支持进口中国皮鞋的并存态势,实际上代表着欧盟成员国之间不同的利益诉求,同时也决定了中国在处理与欧盟商贸关系上需要做好二重抉择。中方企业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的同时,也应该很好地拓展自身的生产营销思路,诸如加强产品结构调整,开发适合欧盟市场的产品,实施品牌战略,走中高档产品路线等等。说到底,增强品牌竞争力,规范市场竞争原则,这恐怕才是最大限度避免贸易纠纷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