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商务厅在衢州市召开“美国对华HFC制冷剂反倾销案现场总结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之前投票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烃制冷剂(HFC)作出反倾销产业损害否定性裁定,美商务部将不对此单体产品征收终裁裁定的高达216.37%的反倾销税。这是近年来中国制冷剂产业在美国对华调查中取得的第二次重大胜利,也是今年以来美国对华贸易摩擦案件无损害胜诉第一案。
浙江省巨化集团、浙江三美等5家企业涉案,涉案金额约7000万人民币。巨化集团、浙江三美等浙江省国企民企在2014年对美R134a制冷剂反倾销完胜后再次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为此次案件胜诉发挥决定性作用。
一、案件连发、环环相扣,国外同行围堵意图明显。
2014年浙江省巨化集团为代表的制冷剂产业完胜R134a制冷剂反倾销反补贴案后,国外产业不仅就案件裁定结果上诉至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并在短短的7个月后再对HFC制冷剂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更在8个月后再次对R134a制冷剂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3年3案,其中的2起案件还是罔顾美国调查机关作出的无损害裁定,针对同一产品发起的。而对每一次的胜诉结果,外方均选择迅速上诉。美国产业为了遏制我国氟化工制冷剂产业发展不择手段,还综合运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壁垒、气候变化政策等多种手段遏制我氟化产业的崛起。
二、政企携手、迎难而上,四体联动应对机制作用显著。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本案,注重维护浙江省传统氟化产业整体利益。部省政府、商协会和企业“四体联动”贸易摩擦应对机制高效运转,应诉协调会实地调研等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指导和帮助,极大的提振了企业应诉信心,增加了产业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案件连续获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国企引领、民企参与,领军企业示范效应明显。
浙江省作为主要的涉案地区,巨化集团等企业积极有为发挥引领作用,团结不同省份、不同体制、不同规模涉案企业,在巨额应诉费用前不计得失,为了行业利益勇于担当,承担了应有的社会责任,牵头组织行业无损害抗辩,聘请经济学家为其助阵,提交了全面详实的数据和抗辩材料。浙江三美等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不放弃,不气馁。浙江省企业为无损害结案贡献了巨大的力量。
在贸易摩擦形势严峻、保护主义盛行的当下,浙江省国企民企联手取得这样的胜利成果实属不易,不仅有效维护了产业整体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确保了浙江省制冷剂产业在国际市场的份额,也为我浙江制冷剂产业的转型创新发展赢得了时间。同时,对浙江省其他产业行业应对贸易摩擦案件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