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是产茶大省,茶叶出口一直位居全国第一。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浙江茶叶出口先后遭遇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贸易摩擦壁垒。为帮助我省茶叶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壁垒,保持我省茶叶对外贸易平稳发展,经省商务厅批准,浙江省国际茶业商会、浙江调解中心共同申报设立了浙江省茶叶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是全省为数不多的省级外贸预警点之一,并于2010年5月开始投入运行。
预警点通过广泛收集、整理、归纳、梳理、分析国内外方方面面的行业和市场动态信息,能够整合各方面的信息资源,从而总结出具有前瞻性的行业竞争态势和趋势,帮助企业全面判断和把握市场,及时调整产品策略与出口方向,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作出有理有据的报告,从而促进我省茶叶行业的转型升级。茶叶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由浙江省国际茶业商会、浙江调解中心作为项目负责单位,共同承担预警点的日常工作。
2026年8月11日,欧盟委员会联合研究中心(JRC)发布研究报告,评估将欧盟未批准且具有特定高危属性农药的进口食品最大残留限量(MRL)降至定量限(LOQ)的潜在影响,茶被列入其中。
PART 01 政策更新情况
2025年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农业和食品愿景》,建议欧盟因健康和环境原因禁止的最危险农药,不应通过进口产品重新进入欧盟。
JRC基于欧盟农药批准状态、残留监测、第三国使用授权及贸易流向等数据进行筛选,最终识别出18种符合研究条件的高危活性物质,涉及235种商品和86个出口国。
18种活性物质包括:苯菌灵;苯噻菌胺;多菌灵;十氯酮;四螨嗪;环丙唑醇;三氯杀螨醇;烯酰吗啉;氟噻草胺;草铵膦;异吡唑菌胺;代森锰锌;嘧菌胺;代森联;嗪草酮;喹氧灵;螺螨酯;甲基硫菌灵。
PART 03 对中国茶叶出口的影响
目前中国茶叶出口欧盟仍按照现行《(EC)No 396/2005号条例》及其后续修订规定执行。JRC研究本身不会直接改变现行茶叶MRL。
如果后续影响评估和立法程序推动相关政策落地,部分在欧盟未获批准且具有特定高危属性的农药,其进口食品MRL可能进一步降低至LOQ。
PART 04 应对建议
对于茶叶出口企业而言,未来应重点关注茶园投入品使用、欧盟农药批准状态、出口检测以及原料供应链管理:
一是持续跟踪欧盟立法进程,重点关注《(EC)No 396/2005号条例》相关修订及后续具体MRL调整;
二是开展重点农药风险排查,关注欧盟未批准且具有相关高危属性的活性物质;
三是将农残控制前移,强化茶园投入品、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和出口检测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