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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调整自办类展会承办单位进行公开评审的公告

2016-09-09

关于2016年调整自办类展会

承办单位进行公开评审的公告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调整2016年度展会目录的通知》(浙商务发〔2016111号)文件精神,2016年度货物贸易类自办展会调整项目1个。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展会的质量水平,更好地体现浙江形象,现对调整展会的具体承办单位进行内部公开评审,具体事项如下;

一、展会项目

名称:浙江出口商品(布尔诺)交易会

时间:201610

地点:捷克布尔诺


二、承办单位资格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3年以上,具有与组办出国办展活动相适应的经营(业务)范围;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同时列入省商务厅年度重点展会服务入围定点单位。

2、企业有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2013年至今的设计施工项目中没有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及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三年内无违规、违法现象。

3、具有国际展览装饰工程经验,并具有相关认证的文件。

4、具备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业务的人员。具备在指定地点、按时、按图纸、保质完成施工项目的能力。

5、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类似成功案例与经验的承办单位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组织要求

1、具备丰富会展经验和较强组展能力的专业团队,有多年与国内外著名展览公司合作的经验,有专业展会组织渠道和广泛的涉外接待服务经验,有组织该展会经验,无违法不良记录。

2、须能根据具体展会要求完成境内外招商、宣传推广、嘉宾邀请、特装设计、搭建施工、办证服务、后勤保障等各个项目环节,整体方案应切实可行,高效务实。

四、设计和施工技术要求

1、提供效果图和施工图:整体现场效果图、俯瞰图及施工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图纸。展区设计要突出“品质浙货、行销天下”的理念,方式和形式上有突破和创新,要力求大方、简洁、高雅,突出浙江形象。

2、提供预算方案:总价包括设计费、材料、运输、施工等费用,不含展馆收取的电费和管理费。报价应包括各项工程,服务内容的单价及总价的详细报价单,并注明基本尺寸和装修用的材料。装修材料必须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成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保障参展人员和采购商的人身与财物安全,确保展会安全举办。

4、施工合作单位需要具备当地展会施工资质,施工符合当地质量规定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五、时间安排

1、请参加评审的单位在818日前按上述要求提交17份方案资料(包括资质证明、报价单位、效果图、施工图、服务内容等),不符合要求的方案将作废。

2、我厅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的方案资料进行评审后,最终确定承办单位。

六、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  曹 茜

  话:057187051863

  真:057187051774

浙江省商务厅

2016811